最近,京都一带的气温高得邪乎,好多老北京都说热得“受不了”。同时,雨也很少,旱得不轻。老百姓感觉不太正常,有些媒体也讨论气象异常问题,有说“厄尔尼诺”的,有说“拉尼娜”的。可正经八百地访问权威部门,回答是“属于正常范围之内。”老百姓对这种正常的解释,只好表示困惑。
不但如此,现在不少事,老百姓觉得不正常的,有些实际主管部门和人士往往以“正常”解释,比如———我们家所在的北京南城某小区,那水咸中带涩还经常泛点腥味,老百姓都说不合格,但小区管委会硬说正常,找来区里的权威机构化验一番,结论“是在正常范围之内,”但有一条老百姓不服,就是小区的管理人员绝对不喝小区水管里的水;还有,小区经常无缘无故地停电(同时停水),没有人通知打招呼,有时一停就七八个小时,人们摸着黑忍着;有几次是断了公共电视信号,电视没法看,没人解释没人管。群众提出质问,回答或者是不知道怎么回事,或者说是意外事故,而“意外事故停电又是正常的。”一句归于“正常”,老百姓无话可说。
还有,商家在卖东西的时候有许诺,多少天以内保修保换之类。但要是真的出了毛病,他先说那点毛病是正常的,不然就说你用户可能没有正常使用。正常和不正常之间扯皮不清,最后吃亏的往往是消费者。
确实,在我们社会生活的某些方面,正常和不正常的界限有点搅乱了。公众认为不正常的,某些人反而认为是自然的、正常的;在常理认为是不正常的,有的人非要说是“正常范围”,似乎存在的就是合理的。“正常”成为他们的一个挡箭牌,对群众的疾苦和呼声不闻不问,不但拒绝了批评,更谈不到改进了。
我们承认,社会发展了,人们的观念意识有很大变化。我们不是害怕时代前进的“九斤老太”。但认为最起码的黑白是非不能颠倒,希望把很多方面被颠倒的正常和不正常纠正过来。